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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前公示表

     

        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前公示表

化大示出字[2016]135

 

出访团组名称

 

陈建峰等3人赴越南会议团组

出访人团组成员

部门

职务

陈建峰

化学工程学院

院长、教授

蒲源

化学工程学院

副院长、副教授

向中华

化学工程学院

教授

出访国家或地区

越南

拟出访日期

2016.10.26-2016.10.29

邀请单位

胡志明市科技大学

经费来源及

拟支出金额

 

经费来源:化工学会承担大部分费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2410600000;有机无机国家重点实验运行经费22020007001

拟支出金额:62403

 

出访任务

及日程安排

20161026

夜间从北京出发,27日凌晨到达胡志明市,夜宿胡志明市

(晚间20:350041+1)

20161027

上午从胡志明市出发前往越南头顿市(约4个小时)

下午:安排会议注册等事宜,夜宿头顿市。

20161028

上午:应邀参加第23届化学工程区域研讨会,探讨相关技术,进展和挑战。

陈建峰院士做题为“分子化学工程”大会报告

下午:

向中华教授做题为“共价有机聚合物为能量储存和转换”的口头报告

蒲源副教授做题为“亚临界水法制备纳米药物”的口头报告

与参会者进行学术交流,借鉴对方经验。

晚间赶到胡志明市,夜宿胡志明市。

20161029

乘机返回北京,当日抵达。

事后公示

请在回国后1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布上述公示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

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于912日下午5:00前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电话:010-64443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