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出国出境事务

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前公示表

     

        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前公示表

化大示出字[2017]133

 

出访团组名称

 

屈一新等3人赴瑞典、丹麦、芬兰双跨团组

出访人团组成员

部门

职务

屈一新

高新技术研究院

院长、教授

陈冬生

北京化工大学

教授

李世保

北化大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出访国家或地区

瑞典、丹麦、芬兰

拟出访日期

2017.10.31-2017.11.8

邀请单位

教育部

经费来源及

拟支出金额

 

经费来源:科研经费

拟支出金额:178755

 

出访任务

及日程安排

10月30日(一)

下午乘机,北京-斯德哥尔摩

10月31日(二)

参加在瑞典皇家理工学院KTH召开的一天会议(瑞典)

11月1日(三)

上午访问瑞典高校

下午乘机,斯德哥尔摩-马尔默

11月2日(四)

上午访问隆德大学,下午乘车赴哥本哈根,之后赴南丹麦大学所在地欧登塞

11月3日(五)

参加在南丹麦大学召开的一天的会议

11月4日(六)

从欧登塞赴哥本哈根,休整

11月5日(日)

早上乘机,哥本哈根-赫尔辛基                                                           

在赫尔辛基休整  

11月6日(一)

在赫尔辛基大学举办中芬高校科技创新与技术转化研讨会

11月7日(二)

上午:赫尔辛基大学和阿尔托大学访问

中午乘机,赫尔辛基经停法兰克福回北京

11月8日(三)

抵达北京

事后公示

请在回国后1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布上述公示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

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于9月10日下午5:00前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电话:010-6444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