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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前公示表

     

        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前公示表

化大示出字[2017]155

 

出访团组名称

 

刘永春等1人赴芬兰科研团组

出访人团组成员

部门

职务

刘永春

北京软物质科学与工程创新中心

教授

 

 

 

出访国家或地区

芬兰

拟出访日期

2017.12.10-2017.12.17

邀请单位

赫尔辛基大学

经费来源及

拟支出金额

 

经费来源:高精尖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经费

拟支出金额:34975

 

出访任务

及日程安排

2017年12月10日

从北京乘机出发抵达芬兰赫尔辛基凡塔阿机场,到赫尔辛基大学安排住宿。

2017年12月11日

上午:赫尔辛基大学**************实验室,了解实验室各种仪器、实验室概况和学习采样管线布设方法。

下午:赫尔辛基大学**************实验室,学习大气压化学离子化飞行时间质谱仪(API-CI-ToFMS)操作、维护、数据处理。

2017年12月12日

上午:赫尔辛基大学**************实验室,学习空气粒径谱仪(NAIS)操作、维护、数据处理。

下午:赫尔辛基大学**************实验室,学习颗粒粒径放大器(PSM)操作、维护、数据处理。

2017年12月13日

上午:从赫尔辛基大学出发乘车到SMEAR II观测站。

下午:学习SMEAR II观测站仪器布局方案、采样管线设计方案,了解仪器运行情况,耗材需求情况,水电用量等。

2017年12月14日

上午:从SMEAR II观测站返回赫尔辛基大学。

下午:赫尔辛基大学**************实验室,学习DMPS操作、维护、数据处理。

2017年12月15日

上午:赫尔辛基大学**************实验室,学习气溶胶化学组分质谱仪(ACSM)操作、维护、数据处理。

下午:赫尔辛基大学**************实验室,学习大气环境观测实验室管理经验。

2017年12月16日    从赫尔辛基乘机

2017年12月17日    抵达北京。

事后公示

请在回国后1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布上述公示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

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于11月7日下午5:00前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电话:010-6444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