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前公示表
化大示出字[2018]41号
出访团组名称
| 甘志华等1人赴香港会议团组 | ||
出访人团组成员 | 部门 | 职务 | |
甘志华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教授 | |
xxx | xxxx学院 | 教授 | |
出访国家或地区 | 香港 | ||
拟出访日期 | 2018.5.26-2017.5.29 | ||
邀请单位 | 香港中文大学 | ||
经费来源及 拟支出金额 |
经费来源:基金委重大研究计划 拟支出金额: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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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访任务 及日程安排 | 2018年5月26日 从北京乘坐国航抵达广州。 2018年5月27日 乘坐火车从广州经深圳罗湖海关抵达香港。 2018年5月28日 上午:学术交流 下午:学术交流 2018年5月29日 上午:学术交流 下午:从香港乘坐国航返回北京 | ||
事后公示 | 请在回国后1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布上述公示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 | ||
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于 4月 16日下午5:00前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电话:010-644489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