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前公示表
化大示出字[2018]44号
出访团组名称
| 张跃平等2人赴瑞典、丹麦学术交流团组 | ||
出访人团组成员 | 部门 | 职务 | |
张跃平 | 北京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 博士后 | |
张一鸣 | 北京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 博士后 | |
出访国家或地区 | 瑞典哥德堡、丹麦哥本哈根 | ||
拟出访日期 | 2018年6月9日-2018年6月16日 | ||
邀请单位 | 查尔姆斯理工大学、丹麦理工大学 | ||
经费来源及 拟支出金额 | 经费来源:飞机票和住宿费对方承担,其他餐费杂费由课题组承担。
拟支出金额:15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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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访任务 及日程安排 | 2018年6月9日 飞机从北京到瑞典哥德堡。 2018年6月10日-2018年6月13日 访问查尔姆斯理工大学,探讨北京化工大学与查尔姆斯理工大学目前在系统生物学和合成生物学的科学合作研究。 2018年6月14日 访问丹麦理工大学,参与“从生物化学工程到系统生物学”的学术交流。 2018年6月15日参 观丹麦理工大学的诺和诺德基金会生物可持续发展科研中心。 2018年6月16日 飞机从丹麦哥本哈根到北京 2018年6月17日 飞机到达北京 | ||
事后公示 | 请在回国后1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布上述公示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 | ||
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于 4月 18日下午5:00前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电话:010-644489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