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前公示表
化大示出字[2019]161号
出访团组名称
| 李韦伟等1人赴荷兰和德国会议团组 | ||
出访人团组成员 | 部门 | 职务 | |
李韦伟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教授 | |
出访国家或地区 | 荷兰、德国 | ||
拟出访日期 | 2019.12.05-2019.12.12 | ||
邀请单位 | 埃因霍温理工大学、NGSE4会议组委会 | ||
经费来源及 拟支出金额 |
经费来源:有机无机重点实验室运行费22010014011 拟支出金额:172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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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访任务 及日程安排 | 2019年12月5日 从北京乘机出发,抵达荷兰阿姆斯特丹,后乘火车前往埃因霍温。 2019年12月6日 上午:访问埃因霍芬理工大学,做关于单组分有机太阳能电池材料及器件的学术报告。 下午:访问René A. J. Janssen课题组,听René A. J. Janssen课题组近期研究进展报告。 2019年12月7日 上午:与René A. J. Janssen教授进行研讨。 下午:乘火车前往德国的纽伦堡。 2019年12月8日-10日 参加第四届国际下一代可再生能源大会,听取关于有机太阳能电池材料及器件的学术报告,并做题为“双缆共轭高分子单组分有机太阳能电池”的邀请报告。并与与会同行进行研讨。 2019年12月11日-12日 从纽伦堡经法兰克福飞回北京,12日抵达。 | ||
事后公示 | 请在回国后1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布上述公示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 | ||
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于10 月15 日下午5:00前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电话:010-64448919;邮箱ygcf@mail.buct.edu.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