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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范围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北京化工大学执行涉外政策、协调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及港澳台事务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同时为加快学校的国际化进程,发展留学生教育事业,正筹建国际文化教育学院。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起草全校国际合作工作及港澳台相关事务的发展规划;为学校领导提供咨询;
2、协调全校外事活动,为院系的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和联系服务;
3、受上级部门委托,负责重大外事接待活动的策划、实施;
4、校际交流计划的统筹管理,包括计划的制定、协议的拟订、交流项目的实施和运转情况的跟踪管理、服务;
5、外国留学生和研究学者的归口管理,包括发展规划的制订、参与招生、外事和教学管理、生活服务;
6、外国专家的聘请、报批、外事和生活管理;
7、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
8、合作办学的联络、审核和报批;
9、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和学生因公出国(境)护照、签证(通行证)的办理;
10、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