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前公示表
化大示出字[2025]123号
出访团组名称 | 陈燕生等5人赴新加坡带队参加学生短期交流项目团组 | |
出访人团组成员 | 部门 | 职务 |
陈燕生 | 北区办 | 副主任 |
张睿 | 国内交流与合作处 | 副处长 |
张加阜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科员 |
林子瑜 | 研工办 | 科员 |
刘春梅 | 教务处 | 科员 |
出访国家或地区 | 新加坡 | |
拟出访日期 | 2025.9.18-2025.9.22 | |
邀请单位 | ||
经费来源及 拟支出金额 | 经费来源:12130256001/25年国际交流与合作-2025年学生海外学习及国际交流合作项目 拟支出金额:约5万元 | |
出访任务 及日程安排 | 2025年9月18日 从北京乘机飞往新加坡,安排住宿等事宜。 2025年9月19日 参加南洋理工大学安排的学术交流项目。 2025年9月20日 参加南洋理工大学安排的学术交流项目。 2025年9月21日 参加南洋理工大学安排的学术交流项目。21号晚上起飞回北京。 2025年9月22日 抵达北京。 | |
事后公示 | 请在回国后1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布上述公示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 | |
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于9月8日下午5:0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电话:010-64448919;邮箱:ygcf@mail.buct.edu.cn。 |